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,加快住宅建设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,推进住宅产业化进程,建立和完善住宅产业化的技术管理体系,提高住宅质量,促进住宅建设稳定、健康、持续地发展,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在原“青岛市建设系统科技发展推广中心、青岛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”的基础上成立了“青岛市住宅产业现代化管理办公室”,作为建委直属事业单位。
办公地点:青岛市东海路49号C座三楼
业务电话:5761942、5765183、5724662
传 真:5761974
邮政编码:266071
法人代表:迟殿谋
公开信箱:house@qingdao.gov.cn
一、主要职能
1.青岛市住宅产业现代化管理办公室,主要职能:
(1)拟订我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实施办法;
(2)编制全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,并对其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;
(3)组织实施对住宅性能及住宅产品、部件的评估和认定;
(4)参与审批住宅开发建设计划、试点小区的立项规划设计方案,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试点小区建设过程进行初步验收、评定;
(5)负责提出有关住宅部品的技术开发及住宅示范工程项目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
(6)开展技术交流,技术培训和有关国际科技合作,公布推广及限制使用的实施住宅产业现代化所需的工程材料,并依法进行监察;
(7)组织开展住宅及部品的技术开发,监督指导新型节能建材及化学建材有型市场,发布市场指导价格等。
(8)承担市住宅产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2.青岛市建设系统科技发展中心主要职能:
组织和协调我市建设系统科学技术发展、新成果推广、墙体改革和节能建筑工作;负责市城乡建委科技基金的管理,开展技术交流、培训、咨询;承担科技成果的宣传、推广、转让、开发、引进等工作,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交办的对科技成果评审、评议、鉴定、评奖等工作。
3.青岛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主要职能:
(1)组织贯彻落实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法规、规章和政策;
(2)编制和组织实施市建筑节能与新型材料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审批节能建筑;
(3)组织直辖市新型墙体材料与节能建筑的科研、生产和推广应用工作;
(4)组织收缴、管理和使用墙体材料节能费;
(5)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;
(6)实施墙改监察、处理违反墙改规定的行为。
二、组织机构
住宅办共设4个职能科室:综合科、示范工程科、墙改节能科、科技开发科。
三、工作理念
节约资源、推广创新、持续发展、卓越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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